幻灯二

应增强对县乡民间文化组织的保护与扶持力度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底蕴,民间文化则是其根本所在,它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思想情感理想与奋斗。丢掉了民间文化,也就丢掉了中华的精髓和灵魂。民间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如: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武术、杂技、瓷器、泥塑、砖雕、玉雕、年画、剪纸等等,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流失得如此之快,一定要重视起来,特别是乡村社区民间文化组织。它们利用民间文化这块沃士,在中华文化的传承、整理、传播道路上,苦心经营,坚苦跋涉,不计得失,开辟出条条崭新路径,弘扬中华文化,守护文化家园,始终立于文化事业的潮头,也成为政府与民间文化传承的纽带与补充。这些县乡民间文化组织由于深处民间,对当地的民俗风情,文化遗留了解深入,无论在民间文化的传承,对人们文化心理的影响方面,都具备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作用的情况下,深处县乡的这些民间文化组织的生存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外来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冲击使得许多民间艺术所生存的文化土壤迅速流失,这些为我们生活中增添色彩和欢笑的民间艺术正面临着失传的困境,经营发展生存令人担忧。 要保护它们,记住它们,就该让群众多接触它们、认识它们、了解它们。民间艺术的土壤在民间,民间艺术的根在民间,民间艺术的生命也在民间,要保护并将这些艺术传承下来,只能靠百姓的喜爱,热爱这项事业的人,对艺术追求向往至深的人去挖掘开发。

清徐高跷

究其原因:

一、人才流失严重,后继乏人。

民间优秀的文化传承,需要大批文化人才。

任何一种民间文化形式,离不开专业的文化艺人、能人,正是这些文化艺人、能人,利用他们祖辈遗传的精湛的技艺,把这种文化形式推广发展到极致,形成广泛的民间影响力,成为这种民间文化形式技能技艺的实际掌控者和传承人。但由于民间文化组织经营环境恶化,经营条件受限,这些文化人不得不割舍而爱,另谋他路,久而久之,造成技艺荒废,身怀绝技的艺人大多已人到老年,普遍面临技艺失传、徒弟来源短缺等问题。甚至失传的情形,以致后人不愿,不敢涉足。可以说,中国传统的民俗民间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是我们民族的魂,但现在,它们却在慢慢地消逝,只有很少的人在关注它,传统的民间艺术正面临着“断代”之痛。

二、经营状况惨淡,自行无序

县乡的民间文化组织与城市文化组织比较,其经营环境条件更困难,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县乡的民间文化组织由于经营的项目类型受地域环境的限制,经营空间狭窄,缺乏广大的市场需求,往往限入困难局面,自行无序,甚至自生自灭。它们一方面面对浩瀚灿烂的民间文化遗存,需要他们传承弘扬:另一方面面对的是惨淡困难的经营状况,使他们限入两难境地,最终为生存计,改行弃技,转投他业,形成民间优秀文化传统的流失。

三、缺乏经营场所,游动作业。

县乡民间文化组织由于身处县乡,经营空间受限,缺乏资金注入,往往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致使业务活动困难。诸如节目排演,资料储存,档案管理 实物存放保存,均由于场所缺乏而放弃,造成遗存管理损失,限入业务难于开展的窘境。

因此建议:

(一)为使民间文化人才安得住心,留得住人,政府应给予这些县乡民间文化人士的支持与关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鼓励广阔民间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进入民间文化组织,让群众文艺,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如:退休人员、兴趣爱好者、公益志愿者,参与民间文化事业。实行师带徒等形式,传承技艺技能,畅通后继无人瓶颈。

(二)对县乡的民间文化组织,实施专业立项扶持制度,政府职能机构对具有本地特色的民间文化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开展的专业性强,影响力大,效果好的研究推广项目实施申报、审核、批准程序,给予专项扶持,打造民间文化专业的“保护区”。

( 三)多渠道解决县乡民间文化组织经营场地问题,政府组织协调现有各级各类文化职能机构部门,利用现有场地,组织经营。协调现有公益机构,或单位,或个人,利用现有场地,改建扩建,开展民间文化活动。发挥志愿者,公益慈善等部门或个人积极性,捐资捐场地,社会资助,解决场地问题。

(四)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主导作用,直接介入,强化管理,主动引导,降低准入门坎,解决民间文化组织自行无序,松散零乱问题。主动疏通渠道,增强县乡民间文化组织的向心力,使其运行始终处于正确的轨道。